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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平湖城区餐饮油烟治理问题的现状分析

2016-07-08 09:21:15   阅读: 1611  

清洁的空气是我们人类生存最基本的一项公共用品。但是现在餐饮店不按规定乱排放油烟问题不仅影响到居民正常的生产生活更加影响到了我们最基本呼吸的空气。这个问题几乎也成为了我们国家每一个城市的顽疾,也令城市的执法者伤透了脑经。就在今年我们平湖市人民政府印发了“五气共治”2015年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在通知中专门把餐饮业的油烟乱排放单独成列由我们综合行政执法局来牵头组织管理,可见其紧迫性、重要性、严重性。作为一名执法人员,本文就此问题做了一个简单的思考。

一、平湖城区小餐饮店的现状

平湖市的餐饮店经不完全调查统计,仅城区已有1200余家,其中有营业执照的仅为135家。目前我市餐饮店主要集中在环城北路西段、环城西路中段、水洞埭、百步桥路、如意路、梅园路、三港路等路段。虽然餐饮店的经营给一部分市民带来了方便,但确实也影响到了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小餐饮店大部分夹杂在住宅群中,有的是下店上宅或前店后宅,一到中午或傍晚,餐饮烹调时散发出来的油烟气和排放的污水直接扰民。

餐饮店的油烟设施安装不容乐观,据初步估算,装有隔油池的小餐饮店约占总数的60%,装有油烟管道的小餐饮店约占总数的50%,而且按照规定定期清理油烟设施的更是少之又少。

二、造成污染现状的主要原因

(一)规划原因。

由于城区规划先天不足,导致餐饮单位在道路两侧多为“上居下铺”式的建筑,由于这些门面房贴近居民,方便消费,有一定的市场,但是这些单位在建设时并没有设置专用排水道、排烟道、不具备餐饮污染物处理、排放的条件。如根据《嘉兴市饮食娱乐服务业环境管理办法》第八条“在建成区居民住宅楼内或与住宅楼相距小于10米的建筑物等敏感集中区域内,不准设置饮食店、浴室以及其他产生油烟、噪声、恶臭、异味、粉尘的修理、加工等服务企业。”而我市城区范围小餐饮店能达到此规划标准的不足10%。源头上没有有效管控。

(二)监管原因。

目前管理未到位、管理难。第一:部分部门监管未到位,前面有的部门监管不到位导致后面监管难度加大。第二:我市目前对油烟的排放浓度检测不到位。第三:部分小餐饮营业主为下岗工人与“40、50”人员,执法过程中容易引发矛盾。第四:小餐饮店关停比较频繁,监管难度大。

(三)污染防治设施不到位。

部分小餐饮点根本没有设置污染防治设施,油烟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入下水道,烟道直排居民点。虽然有为数不多的小餐饮店设置了相应的污染防治设施,但缺乏设置管理维护意识,导致污染物无法得到有效处理,影响周围居民的生活环境。另外,城市环保基础设施也跟不上餐饮业的发展需要,比如规划上很少有专门规划的油烟管道。

(四)餐饮业主缺乏环保意识。

许多小餐饮主不注重环境保护,缺乏文明经营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往往追求经济效益而忽略环境保护意识,该安装的设施不安装,该治理的污染不治理,造成严重环境污染。

三、对小餐饮店油烟、污水污染问题现状的管理措施

(一)通过部门协作,强化监管合力。

相关职能部门对小餐饮店进行严查,各部门做好监督油烟污水的排放工作,积极协调配合好相关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形成监管合力。

(二)广泛宣传,贯彻法律法规。

监督油烟、污水治理,宣传开路、法规跟上。我局和环保部门对小餐饮店经营户进行了广泛宣传,贯彻关于油烟、污水污染治理的相关法律规定,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四条“城市餐饮服务业的经营者,必须采取措施,防治油烟对附近居民的居住环境造成污染”的规定和《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从事工业、建筑、餐饮、医疗等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应当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同时发放《浙江省污染物排放申报登记表》、《餐饮业排污申报登记表》、《平湖市综合执法局限期改正通知书》等,定期上门服务,做好宣传工作,提高经营户的环保意识。

在小餐饮店整治和限期改正的同时,新闻媒体配合加大宣传力度,使这项德政工程深入民心、家喻户晓。同时也对抗拒治理的业主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从正反典型着手,提高治理进度,接受公众监督。

(三)设备把关、鼓励更新作业设备,解决油烟扰民问题。

根据实际情况,强化管理力度,我局可以会同环保部门通过开现场会和走下去的方法,下到无油烟气净化装置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小餐饮店集中区如永丰路上新开业的野马饮食店、百花路上的两家面店,亲自与经营户面对面进行指导,为其献计献策。要求其安装有环保协会认证、净化率和排放浓度须达到《GB18483—2001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的油烟气净化装置,鼓励老店经营户逐步淘汰不符合环保排放标准的油烟气净化装置,更新设备,以最少的成本最简单的方法达到排放的标准。以期通过整治改造缓解油烟对周边居民带来的困扰。

(四)密切关注小餐饮店动态信息,做到即时管理。

对于辖区内新开业的小餐饮店,我局安排对应的属地中队在第一时间登记其相关信息。在办理店招装修和占道审批时,我局及时告知经营户须遵守的法律法规,并向每位经营户发放《温馨告知》。

(六)加强引导,疏堵结合。

第一,对已形成“楼上住户,楼下店铺”式的小餐饮店继续长效监管,积极缓解经营户和广大老百姓之间的矛盾,并对屡教不改的经营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处罚。第二,结合市创卫办关于市容整治的通知要求,联合相关部门,对市民反响比较强烈的餐饮店油烟污染严重的集中区域,进行一次重点整治。第三,配合“五气共治”工作,开展沿边餐饮整治专项行动,严厉整治城区中心的油烟乱排现象,维护好“金平湖”的城市现象。

(七)积极建言献策,提出规划建议。

由于小餐饮店乱排油烟既有其现实客观原因又有其历史遗留的因素,一味地整治并不是根本解决问题的可行办法。因此,我局在加强监管的同时,访民户、集民智,以开座谈会、发问卷等形式向市民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并联合街道、市场监管局及环保局等部门,根据实际掌握的情况积极向建设局等部门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小餐饮店,在选址或审批前阶段提出规划建议,未雨绸缪,从根本上解决矛盾。

(八)探索建立餐饮油烟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形成长效监管机制。

探索由市政府牵头,公安、综合执法局、街道、建设、规划、环保、市场监管局联合成立餐饮业油烟、污水污染整治工作小组,出台相应的餐饮油烟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函告制度,定工作方案,检查、考核餐饮业油烟污染整治情况,提高行政效率。建立执法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及时通报相关行政许可、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等情况。

(九)各司其职,责任到人。

各责任单位要按照职建设、规划、环保、市场监管局等管理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责分工,严把关口,强化执法力度,责任到人,防止末端执法。如规划部门对新建居民楼、商住楼配套做好餐饮业规划布局;在建成区居民住宅楼内或与住宅楼相距小于10米的建筑物等敏感集中区域内不准设置餐饮店,从源头上把好关;环保部门、市场监管部门严把餐饮业审批关,严格做好环评工作和《餐饮服务许可证》、《营业执照》的发放,将餐饮业单位许可情况,定期函告综合执法部门,对于不符合法律法规根据各部门的部门法坚决予以查处。可以仿效“五水共治”中的河长制,实行“街长制”把每条街道的 餐饮店“承包出去”进行月度、季度、年度考核。

同在一片蓝天下,清洁的空气关乎到我们城市的每一个人,相信在我们的努力下,在市民的协助下,我们的生活环境一定会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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